同意 Google 平台產品的條款 (平台產品包括 Authorized Buyers、Campaign Manager 360、Google Ad Manager 360、Google Ad Manager、Search Ads 360 和 Display & Video 360),代表您必須遵守下列政策規定,以及 Google 向您提供的適用合作夥伴和產品相關政策。這些政策適用於與 Google 平台產品相關的任何平台、管道或資源,例如網站、應用程式、電子郵件刊物、連網電視和裝置、遊戲主機等。如未遵守這些政策,您的帳戶或特定廣告可能會遭到停權和/或終止。
內容規範
Google 平台產品不得用於非法、鼓吹非法行為或侵犯他人法律權利的內容;無論內容的形式是廣告、廣告所在的網頁、廣告到達網頁,或是內含 Google 平台產品廣告代碼的網頁,都必須遵守這項規定。如果接獲申訴,我們保留向申訴人揭露您身分的權利。
如果您使用 Google 平台產品,且提供的內容是以未滿 13 歲的兒童為對象,請務必透過 Search Console 通知 Google,或是為您的網站、應用程式或廣告請求設定兒童導向內容代碼。
請勿使用涉及濫用行為的廣告素材,亦不得透過這類到達網頁營利。
禁止的活動
- 不得在 Google 網域上設定 Cookie,亦不得修改、攔截或刪除 Google 網域上設定的 Cookie。
- 不得以人為手法增加曝光、觀看、查詢、點擊 (例如點擊詐欺)、轉換和其他廣告事件的次數。
- 不得向使用者支付款項或做出不實陳述,以產生曝光、查詢、轉換和/或廣告事件。
- 不得發布惡意軟體或違反 Google《垃圾軟體政策》的其他軟體,亦不得連結至發布這類軟體的網頁。
- 不得規避或干擾 Google 的廣告系統和程序,或企圖從事這類行為。
- 廣告不得模擬或仿冒任何網站、應用程式或裝置功能的使用者介面,例如瀏覽器或作業系統的通知或警告元素。請務必讓使用者能輕易分辨廣告出自哪個應用程式、網站或資源。
- 不得使用會在特定網站、應用程式或資源上覆蓋廣告空間的系統,除非獲得相關擁有者明確許可。
隱私權揭露
請務必清楚揭露與使用 Google 產品相關的任何資料收集、分享和使用行為,包括所用技術的相關資訊,例如使用 Cookie、網路信標、IP 位址或其他 ID。這適用於在任何平台、管道或資源 (例如網站、應用程式、連網電視、遊戲主機或電子郵件刊物) 上進行的資料收集、分享和使用行為。
為履行這項與 Google 資料使用相關的揭露義務,您可以選擇放置顯眼的說明文章連結:Google 如何運用來自採用 Google 服務的網站或應用程式的資訊。
個人化廣告
不得根據以下資料,使用 Google 平台產品來選擇個人化廣告或為這類廣告指定目標,亦不可蒐集或使用目標對象資料 (例如 Cookie 清單):
- 已知未滿 13 歲的使用者過去或目前的活動;
- 在針對 13 歲以下兒童的網站/應用程式 (或其中某些部分) 上,使用者過去或目前的活動;
- 成人、賭博或政府機關網站/應用程式使用者過去或目前的活動;或
- 其他推測或真實的機密資訊,包括但不限於:
- 健康/醫療記錄或資訊,例如從針對特定健康相關團體行銷的網站/應用程式取得的資料;
- 財務狀況不佳或與個人財務狀況有關的其他資訊,例如指出使用者信用評等偏低或債台高築的資訊;
- 種族或族裔資訊,例如從訪客填寫種族或族裔身分的網站/應用程式上取得的資料;
- 宗教信仰或其他性質相似的信仰,例如從使用者填寫宗教或宗教信仰的網站/應用程式上取得的資料;
- 犯罪或涉嫌任何犯罪 (例如指出使用者有犯罪記錄的資訊)
- 政治立場,例如指出使用者政治意見或政治意識形態的資訊
- 工會會員身分,例如使用者造訪工會網站或應用程式的記錄;或是
- 性癖好/性傾向,例如根據使用者造訪特定網站的記錄所推測出的性傾向。
在美國和加拿大,下列類別的產品或服務不得根據性別、年齡、家長狀態、婚姻狀態或郵遞區號指定目標對象:
- 住宅,例如待售/待租住宅資訊、房地產服務。
- 就業服務,例如求才廣告、徵才網站、工作機會資訊網站。有一小部分預先指定的美國政府廣告主,可在特定條件下針對受限制目標對象宣傳工作機會。惟指定目標的設定依據,必須是政府職位的真實職務任用資格 (美國法律定義為正常執行職務需具備的合理資格)。
- 提供信用、銀行商品與服務,或是與特定財務規劃和管理服務相關的商品或服務。示例:信用卡和貸款、銀行和支票帳戶、債務管理商品。
如果使用 Google 平台產品放送個人化廣告:
- 必須具備使用目標對象資料的所有必要權利,例如 Cookie 清單。
- 廣告主必須在廣告中附帶通知,明確指出這是按照興趣顯示的廣告 (例如使用「AdChoices」圖示);且
- 每一方都必須遵守適用的網路廣告業界規範 (例如 Digital Advertising Alliance 的《線上行為廣告服務自我規範守則》,或歐洲互動廣告協會的《線上行為廣告服務歐盟架構》)。
請注意,無論您的網站或應用程式向使用者提供何種選擇,如果使用者已登入 Google 帳戶,且其中合作夥伴廣告的廣告個人化設定已關閉,或是帳戶不符合個人化廣告放送對象資格,Google 就不會向使用者顯示個人化廣告。
識別使用者身分和使用者同意聲明
您不得將可視為或用做個人識別資訊的任何資料傳送給 Google。
在未明確通知使用者並事先徵得同意 (即使用者「選擇接受」) 的情況下,不得利用 Google 平台產品識別使用者身分,或是將以往收集的非個人識別資訊與個人識別資訊合併。無論使用者同意授權與否,請勿試圖細分 Google 回報的匯總資料。
如果您因使用 Google 平台產品而收到 Google 傳送的日本使用者相關非個人識別資訊,則不得將其與個人識別資訊合併,除非您已在開始處理前取得所有法律要求的使用者同意聲明,並利用 Google 疑難排解工具向 Google 提供正確且完整的處理程序資訊。
位置資料
如果經由 Google 平台產品收集、處理或揭露的資訊,能夠識別或推測出使用者的精確地理位置 (如 GPS、Wi-Fi 或行動通信基地台資料),請遵守下列規範:
- 必須先徵得使用者明確同意 (即使用者「選擇接受」);
- 所有適用隱私權政策都必須揭露這類資訊的收集、處理或揭露方式;並且
- 相關資料只能在加密狀態下或透過加密管道傳送給 Google。
上傳資料功能的使用規定
如要在 Google 平台產品上傳資料或使用特定資料功能,您的廣告帳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- 政策遵循記錄良好
- 付款記錄良好
- 在 Google Ads 和/或 Display & Video 360 共計至少 90 天有活動記錄
- 在 Google Ads 和/或 Display & Video 360 的效期內總支出共計超過 50,000 美元。如果廣告主的帳戶採用美元以外的貨幣,系統會以該貨幣的平均每月匯率,將支出金額換算為美元。
這項政策適用於以下功能:
- 使用資料管理平台 (DMP) 匯入的目標對象區隔
- 第三方資料供應商的目標對象區隔
- 使用目標顧客比對上傳的目標對象區隔 (僅限 TrueView)
- 直接上傳至 Display & Video 360 的目標對象區隔 (例如裝置 ID 上傳項目)
- 將提供的清單 (從 Campaign Manager 360 上傳) 用於 Display & Video 360 指定目標
如要進一步瞭解廣告主上傳的資料,請參閱本文。
上次更新日期:2025 年 2 月 16 日。
請參閱平台計畫政策更新封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