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商須遵循 Google 發布商政策及下列政策,因此請詳閱政策內容。如果您未獲得 Google 許可而違反這些政策,我們有權隨時停止在您的網站上放送廣告,並/或將您的 AdSense 帳戶停權。一旦帳戶遭到停權,您就無法再參與 AdSense 計畫。
我們會不時調整政策內容,建議您經常瀏覽這個頁面,瞭解最新的政策異動。根據 AdSense 線上《條款及細則》的規定,您有責任隨時注意並遵守此處公布的最新政策。所有例外狀況都必須獲得 Google 同意。
網頁若有受 Google 發布商限制規範的內容,發布商可以放置 AdSense 程式碼,但這類內容的廣告放送量可能會低於其他非受限內容。
全部展開 全部收合無效點擊和曝光
我們嚴禁發布商點選自己的廣告,或以任何人為手段 (包括手動方法) 衝高曝光和/或點擊次數。
瞭解詳情點選 Google 廣告必須是使用者自發的行為,嚴禁利用任何人工方法產生 Google 廣告的點擊或曝光。禁止使用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:重複手動點擊或帶出曝光的手法、自動點擊和曝光產生工具,以及漫遊器或欺騙軟體。請注意,發布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,點選自己的廣告。
鼓勵點擊或觀看 (非獎勵廣告空間)
我們嚴禁發布商要求他人點選或觀看廣告 (獎勵廣告空間除外),或是用欺騙方式獲得點擊或觀看。這類行為包括但不限於:利誘使用者瀏覽廣告或搜尋、承諾以這類舉動替第三方募款,或在個別廣告旁放置圖片。
瞭解詳情為確保使用者和廣告客戶能夠獲得良好體驗,參與 AdSense 計畫的發布商不得從事下列行為:
- 利誘使用者瀏覽廣告或搜尋,或承諾會因這類舉動給予第三方報酬。
- 利用「點選廣告」、「支持我們」、「造訪這些網頁」等字眼鼓勵使用者按下 Google 廣告。
- 利用箭頭或其他吸睛圖像,將使用者的注意力轉移到廣告上。
- 在個別廣告旁放置誤導性的圖片。
- 在浮動方塊指令碼中刊登廣告。
- 改變廣告格式,導致使用者難以區分網頁內容和廣告。
- 改變網站內容的格式,導致使用者難以分別網站內容和廣告。
- 在 Google 廣告單元上方放置誤導性的標籤。舉例來說,您可以將廣告標示成「贊助商連結」或「廣告」,但不得標示為「人氣網站」或「本日最佳優惠」。
流量來源
Google 廣告不得刊登於流量是來自特定來源的網頁上。比方說,發布商不得參與付費點擊計畫、寄送垃圾電子郵件,或是讓軟體應用程式在執行時帶出廣告。此外,凡是刊登線上廣告的發布商,都必須確保自己的網頁遵守 Google 到達網頁品質指南的規定。
瞭解詳情為了確保網路使用者和 Google 廣告客戶能夠獲得優良的體驗,放送 Google 廣告的網站不得從事下列行為:
- 使用可產生點擊或曝光的第三方服務,例如付費點擊、付費瀏覽、自動瀏覽以及點擊交換程式。
- 透過大量垃圾電子郵件或第三方網站中的不相關廣告進行宣傳。
- 在軟體應用程式 (像是工具列) 執行時帶出 Google 廣告、搜尋框或搜尋結果。
- 透過不當軟體載入廣告,包括:會觸發彈出式視窗、將使用者帶往不相關的網站、修改瀏覽器設定,或干擾網站正常瀏覽的軟體。您有責任防止任何廣告聯播網或聯盟透過這種方式,將流量帶往含有您的 AdSense 程式碼的網頁。
- 網站以違反 Google《到達網頁品質指南》精神的方式,利用線上廣告吸引訪客。舉例來說,應確保使用者能夠迅速找到廣告中提到的產品或服務。
廣告行為
我們允許發布商修改 AdSense 廣告程式碼,前提是不得以人為手段誇大廣告成效或侵犯廣告主的權益。詳情請參閱「更改 AdSense 廣告程式碼」一文。
廣告刊登位置
我們歡迎發布商嘗試各種不同的刊登位置和廣告格式,但嚴禁發布商在不適當的位置放入 AdSense 程式碼,例如彈出式視窗、電子郵件或軟體。另外,發布商也必須遵循所使用產品的相關政策。詳情請參閱廣告刊登位置政策。
查閱完整的廣告刊登位置政策。Google 廣告、搜尋框或搜尋結果不得:
- 整合到任何形式的軟體應用程式中,包括工具列 (這項規定不適用於 AdMob)。
- 在彈出式或背後彈出式視窗中顯示,包括以彈出式或背後彈出式視窗載入,且含有 Google 廣告、搜尋框或搜尋結果的網頁。
- 刊登在電子郵件或以電子郵件訊息為主的網頁中。
- 刊登在以私人通訊為主的網頁畫面上。
- 刊登在非以內容為主的網頁上。(這項規定不適用於 AdSense 搜尋廣告和 AdSense 行動搜尋廣告)。
- 刊登在專為顯示廣告而發布的網頁中。
- 刊登在有下列特徵的網頁上:內容或網址濫用 Google 標誌、商標或其他品牌特徵,導致使用者可能誤認為與 Google 有關。
- 以違反產品或服務政策的方式,刊登在其他 Google 產品或服務的上方、內部或側邊。
- 刊登在以頁框顯示內容的網頁上。在網站或應用程式上利用頁框或視窗顯示他人的網站,且未經內容擁有者許可,就算是以框架處理的方式「偷渡」別人的內容。
網站行為
顯示 Google 廣告的網站必須易於瀏覽,而且不得擅自更改使用者的偏好設定、將他們帶往不必要的網站、啟動下載、包含惡意軟體,或是含有會干擾網站瀏覽的彈出式或背後彈出式視窗。
詐騙網站瀏覽
發布商不得為了爭取點擊或觀看次數,而以欺騙的導入方式插入廣告,使人有可能誤以為廣告是選單、導覽列或下載連結。提醒您,發布商須確保自己的廣告導入方式遵循廣告刊登位置政策。
不當的導入方式包括但不限於:
- 謊稱提供可串流或下載的內容
- 連結至不存在的內容
- 將使用者重新導向至不相關或誤導性網頁
- 利用其他瀏覽方式來刻意誤導使用者
- 網頁將廣告放在直覺上適合瀏覽的版位
應用程式網頁內容檢視框技術相關規定
如果應用程式開發人員想要透過網頁內容檢視框發布 AdSense 和 Ad Manager 多媒體廣告,並藉此營利,必須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整合選項:
- WebView API for Ads
我們建議應用程式開發人員整合 WebView API for Ads,以便透過 Google Mobile Ads SDK 註冊 WebView 執行個體 (Android:WebView、iOS:WKWebView)。
詳情請參閱 Android 版或 iOS 版的開發人員說明文件。
只要使用的是 Google Mobile Ads SDK,且發布商也遵循所有其他相關計畫政策與規範,AdMob 和 Ad Manager 應用程式內廣告即可在應用程式中的 WebView 旁放送。
提醒您,WebView 中的內容與瀏覽器中的內容必須遵循的內容政策規定相同。 - 其他支援的檢視框:
- Android:Chrome 自訂分頁和受信任的網路活動
- iOS:SFSafariViewController (僅適用於 iOS9 和 iOS10)
敏感事件
「敏感事件」是指無法預期的事件與發展,因帶來極大風險而妨礙 Google 提供高品質且相關的資訊與基準真相,以及遏止重要和營利功能中有害或剝削性內容。在敏感事件期間,我們會採取各種措施來因應上述風險。
產品相關政策
上次更新日期:2024 年 2 月 9 日